會展業離市場化有多遠?
前不久,經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批,國務院印發《關于第二批取消15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
其中涉及到取消對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的地方境內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辦展項目審批。屢受詬病的會展批文制由此將退出歷史舞臺,備案制(抑或是更符合市場規律的制度)呼之欲出。
仔細盤點,會展業近年來的改革舉措不少:從去年的國務院15號令到緊隨其后的展覽業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從建立政府退出主辦市場機制再到即將取消的會展業批文制,我們看到了政府簡政放權的決心和力度,也看到了會展業市場化的希望。
但是,筆者還是有些杞人憂天,會展業究竟該如何市場化?會展業離市場化究竟有多遠?隱憂來自以下兩個方面:
其一,會展業本身的特殊屬性。
展會也好,場館也好,承擔著產業升級、區域發展乃至國家戰略布局的重要使命。結合國家戰略部署舉辦某場會展活動,為某場會展活動興建某個場館,這是常態也實屬情理之中,但這種情況該如何市場化?
政治使命尚可以理解,還有一種情況不太能接受,因為“市長”或班子調整,城市戰略發生轉移,原定的會展項目夭折,已經開建的場館爛尾,這種情況也并非沒有,“市長”與市場該如何取舍?市場拼不過“市長”的情況在會展場館建設中尤為常見。
筆者經常碰見這種情況,場館規劃要聽聽市場的聲音,于是召集會展業各路人馬召開論證會,只不過論證前提加了種種限制,比如規模已定,市長說了要建20萬平方米;外觀已定,即便它有種種功能上的硬傷,因為能代表城市形象。
我們能說這種現象不對嗎?建酒店、商場或寫字樓,市長可能不會過問,但是建會展中心,很少有市長不過問。正是因為會展業扮演的這種特殊角色,注定了會展業全盤市場化的難度之大。
其二,會展業還有另外一種尷尬,承擔著高大上的歷史使命,背負著政府和各行各業對其寄予的厚望,但卻沒有相應的行業地位。
我國尚未形成全面統籌協調會展業的管理體制,沒有明確的全國性會展業主管部門,這與會展業本身內涵不清有一定關系。
市場呼吁“大會展”概念,至少會議和展覽應該融合發展。但現行管理機制還是展、會分離,重展輕會。目前,較為明確的是展覽業歸屬商務部及各地商務委,而會議業歸屬不詳。
同時,也沒有能為會展業代言的全國性權威行業協會。在4月19日這期《會展大咖秀》里,筆者提到了“營改增”的問題。5月1日“營改增”已經開始正式實施。
酒店業早就先知先覺,歸口于商務部的中國飯店協會和歸口于國家旅游局的中國旅游飯店業協會均在第一時間召集各自的會員單位,包括酒店、酒店管理公司、旅行社等產業上下游企業的財務負責人對政策進行解讀,厘清企業思路,傾聽企業訴求,通過各自途徑解決企業實際問題。反觀找不到“家長”的諸多會展企業,只能單打獨斗,在觀望和揣測中摸著石頭惴惴前行。
試想,連游戲規則都無人制定,又如何在一盤散沙中走向市場化?
筆者認為,會展業市場化的理想情況應該是:在會展生態圈中,政府能作為生態規則的制定者和監督者,營造健康有序的商業生態環境;行業協會能發揮專業職能,對行業的前瞻性發展進行深入研究,給企業提供更多務實的服務和幫助;企業則能煥發生命活力,各顯身手。希望這不要成為虛無縹緲的烏托邦。